10月9日,湖北經信廳官網發布關于征求《湖北省加快發展氫能產業行動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征求意見稿指出,力爭到2027年,以武漢為核心的湖北氫能產業布局初步成型,打造以電解槽、燃料電池等為核心的全國氫能裝備中心,成為全國重要氫能樞紐,在交通、工業等領域形成氫能應用推廣示范。
產業規模倍增。全省氫能全產業鏈總產值達到1000億元,其中,氫氣產值達到300億元,氫能應用裝備及零部件產值達到400億元。力爭氫能產業集群列入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培育引進10家以上國內氫能行業頭部企業、100家氫能產業重點企業。
創新能力躍升。創建6個省級及以上氫能產業創新平臺,質子交換膜、膜電極、電解槽、氫儲能等技術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氫燃料電池及汽車研發與應用在國內保持領先地位,形成10項以上國家示范產業標準和規范。
氫能應用廣泛。落地一批綠氫制備項目,形成低成本、多元化的氫能供應體系,建成加氫站100座,氫氣總產能達到150萬噸/年。全面擴大氫能在交通、工業及儲能發電領域試點應用。燃料電池汽車推廣量突破7000輛,燃料電池船舶、航空器推廣應用全國領先。
同時指出:
拓展交通運輸領域示范應用。鼓勵在政府投資工程和省級重點項目優先采購氫能源裝備;積極探索氫能汽車在城市物流、公共客運、軌道交通等場景的示范試點及推廣應用。支持武漢、襄陽、宜昌、鄂州等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推廣使用燃料電池汽車,支持高速公路建設干線物流示范線;對省內高速公路行駛的安裝使用楚道ETC裝備的氫能車輛,省級財政給予為期3年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全返補貼支持。支持在旅游觀光、江上執法等領域開展氫能動力船舶、航空器等應用示范。對于參與示范項目的氫能源車輛、船舶等裝備,按不超過購置費用的20%予以補助,每個示范項目省級支持資金最高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鼓勵所在市州政府參照國家或省級獎補政策,按照1:1給予購置獎勵。
落實氫能產業“三鏈”工作機制,成立工作專班,強化省直部門橫向協同和省市縣上下聯動。設立10億元省級氫能產業投資基金,推動形成覆蓋科創、孵化、加速和上市培育全過程資金需求的基金群。鼓勵支持氫能龍頭企業利用“湖北統一環境權益交易平臺”開展氫能交易。
政策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