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能源局發布對省政協第十三屆二次會議第4號界別提案的答復。
針對吳亞軍委員在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氫燃料汽車產業鏈分析及發展的建議》,吉林省能源局進行了明確答復。
其中明確提出:下一步,吉林省能源局將緊緊圍繞“氫動吉林”行動部署要求,緊盯氫能產業發展前沿,搶抓氫能產業新賽道,突出綠氫發展重點,積極協調各相關部門合力推動氫能產業發展壯大,助力推動氫料汽車產業鏈發展,大力推進氫基綠能項目建設,推動吉林省新能源產業和能源經濟高質量發展。

全文如下:
吉能法規〔2024〕106號
吳亞軍委員:
您在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氫燃料汽車產業鏈分析及發展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關于建議1:開展產業化和應用示范試點
(一)超前謀劃布局。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和高位推動下,我省正式出臺了《“氫動吉林”中長期發展規劃(2021-2035年)》(吉政辦發〔2022〕36號,以下簡稱《規劃》),對全省氫產業發展進行了超前謀劃和布局。《規劃》明確,推動交通領域氫能應用。開展氫能公交、物流車、觀光車為主的道路交通應用。推動氫燃料電池在特殊場景的多元化應用示范。推動氫燃料電池車在城際、省際客運貨運等場景應用。開展氫燃料電池大巴、物流車和重卡在城際與省際客運與貨運。超前研發并投放一批氫燃料電池市內軌道交通,在長春市探索發展氫燃料電池有軌電車,打造白城-長春示范城際氫能交通項目。試點探索氫燃料電池乘用車應用,擴大示范應用規模。發揮汽車龍頭企業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優勢,推動氫燃料電池汽車對傳統燃油汽車的逐步替代。鼓勵將氫燃料電池車納入政府采購范圍,支持相關企業開發新商業模式,促進氫燃料電池車行業規模化發展。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氫動吉林”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吉政發〔2022〕23號)也明確,推進交通領域率先行動。發揮汽車產業優勢,適應我省冬季高寒條件,率先在交通領域開展行動,加快培育氫能應用場景,穩步擴大氫能應用市場規模。以商用車為主、乘用車為輔,支持推廣氫能車輛應用。對我省氫能在交通領域行動作出了部署。
(二)搶占氫能新賽道。2023年,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搶先布局氫能產業、新型儲能產業新賽道實施方案的通知(吉政辦發〔2023〕31號)正式發布,《通知》中的《搶先布局氫能產業新賽道實施方案》明確,實施交通領域示范應用工程。突出氫能車輛更適應我省冬季高寒環境特點,發揮汽車產業基礎優勢,加快推廣氫能車輛應用。以商用車為主、乘用車為輔,在全省主要城市開展以市內主干線、旅游景區等場景為主的道路交通應用示范。對推動我省氫能在交通領域示范應用工程再次進行了部署。
(三)推動示范應用。“氫動吉林”行動開展以來,我省在大力發展氫能產業、推動氫基綠能項目建設同時,積極推動氫能在交通領域的示范應用。白城市率先開展15輛氫能公交交通示范,成為東北地區首個氫燃料電池公交線路投運的城市;中韓示范區氫能交通示范已投入運營,示范線路輻射長春市內6條交通主干道,單程最遠距離72公里,單輛載客46人;一汽解放300輛氫能重卡發往北京、上海、山西等地交付使用;紅旗全新混動專用氫能發動機首臺A樣機成功試制下線;中車長客自主研制的我國首列氫能源市域列車成功達速試跑。
關于建議2:積極鼓勵地方招引項目,強鏈補鏈
我省在謀劃氫能產業發展過程中,始終突出綠色發展理念,加快建設完整的產業生態系統,積極招引項目,突出強鏈補鏈,推動氫能產業綠色發展。2024年1月發布的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吉林省新能源產業加快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辦發〔2024〕1號)明確,大力推進綠能產業園區建設。依托現有或規劃建設的產業園區,建設增量配電網和氫基綠能產業園區,吸引用電大戶企業落戶園區。探索推動離網型項目。以完全離網新能源制氫項目為示范,構建純新能源電力系統,減少電網調節壓力,助力全社會深度脫碳。發展綠色低碳消費市場。鼓勵支持優勢企業參與碳排放權、綠電、綠證交易。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氫能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試行)的通知(吉政發〔2022〕22號,以下簡稱《支持政策措施》)明確,支持企業投資落戶。對符合條件的新引進或現有企業新增項目,經認定屬填補我省氫能產業鏈關鍵環節空白或延伸、強化產業鏈的,給予相關專項資金支持。通過支持氫能一體化發展、支持綠氫制取企業、支持企業孵化培育等一系列支持政策,為我省招商引資和本地培育奠定了堅實的政策基礎。
為鼓勵地方招引項目,減少氫能項目審批層級和環節,我省將新能源建設指標下放到了市(州),有力推動了氫能產業加快發展。實施“氫動吉林”行動以來,我省在積極謀劃氫能全產業鏈發展的同時,大力推動氫基綠能產業園區、氫基綠能項目建設,先后示范落地了一批氫能裝備制造、氫基綠色能源開發和氫能交通項目,已逐步形成產業優勢。
關于建議3:大力支持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制定更加精準有效的產業政策
《支持政策措施》第4條明確,支持氫能前沿技術研究。圍繞氫能產業發展的重大科技創新需求,重點支持“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和大規模生產安全技術研發,給予專項資金支持。第5條明確,支持首臺(套)首批次應用。將氫能領域發展潛力大、技術水平領先、推廣價值高的先進技術產品優先納入省級綠色制造示范項目(綠色制造體系示范類),按照綠色制造示范項目相關政策給予支持。第2條明確,支持氫能一體化發展。鼓勵可再生能源制氫與綠氫自消納一體化示范項目建設,在項目立項、節能審查等方面予以支持。第3條明確,規范加氫站審批流程。參照天然氣管理辦法,規范加氫站審批、建設、驗收標準。開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制氫加氫一體站在非化工園區示范建設。第6條明確,支持科技創新平臺建設。鼓勵省內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創新主體建設氫能產業研發設計、中試集成、測試驗證等產業支撐平臺;支持龍頭型、平臺型企業以及科研院所、高校等創新主體在省內組建氫能重點實驗室、產業創新中心、檢驗檢測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載體,給予資金補助。第8條明確,支持加氫站建設。鼓勵新建和改(擴)建符合《“氫動吉林”中長期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加氫站。第11條明確,支持綠氫儲運企業。對專業從事綠氫存儲的項目主體以及使用綠氫存儲裝置的其他項目主體,按綠氫存儲設備投資的20%,給予項目主體一次性補貼,最高補貼500萬元。對專業從事綠氫運輸的項目主體,按照年度累計氫氣實際承運量,給予每公斤1.5元補貼,最高補貼150萬元。《支持政策措施》從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加強技術成果轉化、推動基礎設施建設、全產業鏈示范應用、支持氫能企業做強、建立氫能服務體系等6個方面提出了21條具體支持政策措施。為我省氫能產業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撐。
2023年11月15日,吉林省氫能產業綜合研究院在中國科學院長春應用化學研究所正式揭牌成立。綜合研究院在推動我省開展氫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中將發揮積極帶動作用。
關于建議4:加快推進氫能安全管理標準體系建設,加速氫燃料汽車高質量發展
(一)開展氫能產業發展標準化研究。2023年11月5日,省市場監督管理廳批準了省工信廳提出并歸口的標準化科研項目《“氫動吉林”氫能產業發展標準化研究》。目前,該項目科研任務正在進行中。
(二)推進氫能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政策措施》明確,在氫能相關安全管理辦法出臺前,氫氣生產(制氫加氫一體站)、儲存、運輸、加注等安全管理參照天然氣有關政策執行。“氫動吉林”行動實施以來,省住建廳已經起草了《吉林省氫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技術導則》《吉林省氫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加氫合建站管理導則》。
(三)嚴格落實氫能產業安全管理辦法。按照《吉林省氫能產業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吉政辦規〔2023〕1 號)(以下簡稱“《辦法》”),我省各級各有關部門按照《吉林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實施細則》(吉安委〔2023〕8 號)規定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靠近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原則實施對氫能產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加氫站參照天然氣加氣站管理模式,經營性加氫站應取得燃氣經營許可。氫能運輸按照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應取得危險貨物運輸相關許可。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的充裝單位應取得充裝許可。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研究制定氫能產業地方標準。
關于建議5:政府帶動采購,引導氫能消費
我省積極支持和鼓勵省內企事業單位或個人采購使用氫燃料電池汽車。《支持政策措施》第12條明確,支持氫燃料電池汽車購置使用。省內企事業單位或個人采購并投入實際運行的氫燃料電池汽車,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給予一定資金補助(財政資金采購車輛不在補助范圍之內)。通過政策支持,積極鼓勵和引導氫能消費應用,加快商業化推廣進程。
下一步,我局將緊緊圍繞“氫動吉林”行動部署要求,緊盯氫能產業發展前沿,搶抓氫能產業新賽道,突出綠氫發展重點,積極協調各相關部門合力推動氫能產業發展壯大,助力推動氫料汽車產業鏈發展,大力推進氫基綠能項目建設,推動我省新能源產業和能源經濟高質量發展。
吉林省能源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