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霍邱縣發改委發布關于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霍邱白廟加油站增設加氫、制氫等功能項目核準的批復。
據悉,該項目建設單位為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石油分公司,項目建設地點位于霍邱縣經濟開發區白廟村,項目建設內容和規模:本項目在原安徽六安霍邱白廟加油站基礎上,利用現有空閑用地,改造建設一座集加油、制氫、加氫、供電一體的綜合加能站,項目分二期建設:①項目一期建設撬裝式加氫設備和充電樁,包括壓縮機1座(排量不小于500Nm3/h);水冷機組1座;雙槍單計量加氫機1座;長管拖車卸車車位2個,一用一備;卸氣柱雙槍單計量的1臺;4.8m高防護墻11m,3.6m高防護墻5.5m;放空管1座,氮氣格柵1座,氮氣瓶組2組;5個雙槍充電樁;②項目二期建設分布式甲醇制氫、加氫一體化站,包括新增1000Kg/d撬裝式甲醇制氫設備一套;20Mp1000Kg/d及45Mp1000Kg/d的加注設施各1臺;20Mp、容積9M3及45Mp、容積9M3的儲氣瓶組各1組;加氫機2臺,加氣筑1臺,泄氣柱1臺等裝備;其他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包括新建加氫機水冷機組和壓縮機水冷機組、空壓機撬/脫鹽水站以及閉式循環水、備品倉庫、消防水系統等。項目總投資為2550萬元。

全文如下: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石油分公司:
你單位報來的《關于中石化霍邱白廟加油站增設加氫制氫等功能項目核準的報告》(石化銷售六發〔2024〕11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助力綠色低碳發展、推動綜合能源站建設,同意建設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霍邱白廟加油站增設加氫、制氫等功能(項目代碼:2402-341522-04-05-840182)項目。
項目建設單位: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石油分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霍邱縣經濟開發區白廟村
三、項目建設內容和規模:本項目在原安徽六安霍邱白廟加油站基礎上,利用現有空閑用地,改造建設一座集加油、制氫、加氫、供電一體的綜合加能站,項目分二期建設:①項目一期建設撬裝式加氫設備和充電樁,包括壓縮機1座(排量不小于500Nm3/h);水冷機組1座;雙槍單計量加氫機1座;長管拖車卸車車位2個,一用一備;卸氣柱雙槍單計量的1臺;4.8m高防護墻11m,3.6m高防護墻5.5m;放空管1座,氮氣格柵1座,氮氣瓶組2組;5個雙槍充電樁;②項目二期建設分布式甲醇制氫、加氫一體化站,包括新增1000Kg/d撬裝式甲醇制氫設備一套;20Mp1000Kg/d及45Mp1000Kg/d的加注設施各1臺;20Mp、容積9M3及45Mp、容積9M3的儲氣瓶組各1組;加氫機2臺,加氣筑1臺,泄氣柱1臺等裝備;其他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包括新建加氫機水冷機組和壓縮機水冷機組、空壓機撬/脫鹽水站以及閉式循環水、備品倉庫、消防水系統等。
四、項目總投資為2550萬元,由企業自籌解決。
五、項目建設和生產過程中,應嚴格落實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相關工作要求,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六、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認真組織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
七、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項目核準支撐性文件為已取得的土地證:霍土國用〔2015〕第056號。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做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九、請你公司在項目開工建設前,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評價、環評等相關報建手續。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項目單位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