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洛陽市“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和碳達峰碳中和規劃》(簡稱《規劃》)的通知。
《規劃》中與氫能相關的內容如下:
第三章 積極推動能源低碳轉型
一、加快非化石能源發展
開展氫能示范應用。充分發揮“鄭汴洛濮氫走廊”重要節點和“燃料電池汽車示范試點城市”雙重優勢,通過持續推進氫能產業鏈條本地化、生產規模化、運營集約化,基本建立以工業副產氫、化石原料制氫和可再生能源制氫相結合的氫能供給體系,初步實現燃料電池八大關鍵零部件、基礎材料本地配套,基本補齊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短板,產業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進一步提升,在氫氣制儲運加、液氫裝備、整車制造、車輛示范應用等領域實現重點突破,打造“鄭汴洛濮氫走廊”氫能產業關鍵零部件研發制造高地,建成我省規模最大的氫能產業發展基地。
四、推進氫能發展
打造氫能產業裝備生產制造中心。以氫能裝備研發創新和產業化為核心,加強政策頂層設計和引領,甄選引育龍頭企業,聚焦重點產業鏈培育,加快推動應用示范和商業化推廣,形成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的氫能產業生態圈。建設全國重要的氫能產業裝備科技創新和生產制造高地,打造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先行區、氫能科技創新應用示范區。初步形成氫燃料電池系統、電堆、膜電極、雙極板及其材料、質子交換膜、空壓機、氣瓶、氫氣循環系統、儲氫瓶閥等關鍵零部件和材料產業鏈條;氫氣純化和液化、電解水制氫、氫氣壓縮機、加注機、儲氫供氫等氫能成套裝備企業落地集聚。圍繞城市群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任務,加快推進氫燃料電池重卡、客車、專用車自主化、規模化生產,實現各類氫燃料電池車輛年產能達到5000輛,全市氫能產業鏈產值達到100億元左右。
聚焦氫能關鍵領域技術創新。依托我市裝備創新資源優勢,加強協同創新體系建設,聚焦氫能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以自主創新與引進消化吸收相結合,構建多層次多元化創新平臺,拓展產學研合作,吸引培育人才隊伍,加大技術攻關力度。在清潔低碳制氫、高壓儲氫、氫氣精準純化、氫氣致密儲輸等核心技術和燃料電池等關鍵材料領域,打造特色產業競爭優勢,促進產業鏈和創新鏈深度融合。引導國內外先進資源要素聚集,加大氫能行業“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和引進,大力支持孵化氫能與氫燃料電池“瞪羚”企業,加快建立優勢企業為核心的特色產業集群,形成集聚、專業、互補的開放型產業生態。
引育并舉構建產業鏈競爭優勢。加強跨周期戰略謀劃,整合優化資源配置,加快細分領域建鏈、延鏈、補鏈、強鏈,發展氫能供應與裝備制造產業鏈,布局建設一批產業支撐項目,打造若干氫能產業園區,推動氫能產業在空間布局上趨于集中,功能上趨向集聚,定位上互補發展。拓展低成本、大規模、多元化氫氣來源,加快構建氫能基礎設施體系,保障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探索創新規模化、商業化、可復制的氫能應用商業模式,以示范項目引領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
適度超前搭建供給體系。統籌氫能產業和示范布局,合理把握發展節奏,逐步提升綠氫比例,穩步構建儲運網絡,支持引進固態儲氫及新型儲氫技術研究與應用。謀劃新建1條輸氫管道、建設1-2個氫氣液化項目。有序建設加氫基礎設施,推動加能站建設,構建滿足洛陽及周邊氫能需求的加能站網絡。支持建設油氣氫電服綜合能源站和加油站改擴建油氫合建站,建設加能站7座。
積極拓展應用場景。創新氫燃料電池汽車運營模式,促進氫燃料電池汽車市場推廣應用。以交通領域為突破口,積極爭取氫能商用車差異化路權和資金支持,推進公共領域車輛示范應用,鼓勵政府投資工程優先使用氫能車輛。鼓勵整車生產企業與市內重點物流運輸、汽車運營企業合作,批量化集中采購氫燃料電池車輛,推動氫燃料電池商用車規模化應用,降低氫燃料電池汽車購置成本。積極爭取省級支持,推動我市生產的氫能車輛在示范應用城市群、鄭汴洛濮氫走廊、鄭汴洛城際旅游專線中進行推廣應用。加強我市氫能車輛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與示范應用城市群內整車生產企業之間的相互合作,強強聯合、共同做大氫能產業市場。支持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洛陽片區建設氫能車輛應用先行先試區。
完善產業安全政策體系。筑牢安全底線,聚焦氫制取、儲運、加注等關鍵安全環節,強化氫能保供和示范應用全過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運營監管。嚴格落實氫能產業發展準入審批和備案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適應新興產業快速發展的管理機制,完善產業政策及標準規范,不斷夯實產業政策體系。
第六章 積極培育現代能源發展體系
三、打造能源產業發展新引擎
培育壯大氫能產業。加強氫能產業發展整體規劃和頂層設計,依托全市現有基礎,圍繞制氫、提純、儲存、運輸、加氫站建設、加注、氫能電池、氫能汽車等產業環節,構建生產、研發、應用、服務于一體的全產業發展體系,探索開展氫能利用及運營。鼓勵氫能技術研發和示范應用,培育氫能“研產儲運用”產業鏈。規劃動力電池和燃料電池產業核心發展區,實現大功率燃料電池電堆和系統規模化制造,不斷提升燃料電池產業化能力,培育具有影響力的氫能電池汽車產業鏈優勢企業。
第七章 創新完善能源體制機制
二、強化政策保障和能源監理
加強能源低碳轉型政策保障。落實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激勵機制,執行可再生能源供熱相關標準和規范,不斷優化完善可再生能源政策體系。探索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做好與電力市場、碳市場街接。推動綠色金融,引導和激勵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支持新能源、儲能、氫能、CCUS等綠色低碳技術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