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冬奧會期間,“張北的風點亮北京的燈”一度成為膾炙人口的刷屏金句。為了辦好史上首屆碳中和奧運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組織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及首都、冀北、河北電力交易中心累計開展8批次冬奧綠電交易,成交電量7.55億千瓦時,時間覆蓋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不過,在冬奧會之外,目前首都參與的綠電和綠證交易量排名并不靠前。更深層次的問題在于,首都綠電交易仍面臨諸多困難,包括首都本地綠電資源少、首都電網結構存在特殊性、域外地區惜售綠電、用戶購買綠電意愿不強、綠證核算方式亟待明確等。
為深入落實“雙碳”目標,厘清首都綠色電力采購交易機制,北京能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受能源基金會委托,承擔“首都綠色電力采購交易機制政策建議”課題。一年多來,課題組積極組織來自北京市城管委、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國網華北分部、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首都電力交易中心、清華大學、中國電科院以及發電集團、新能源企業等相關單位專家,通過會議討論、調研、走訪等形式展開研究。
近期,該課題組完成《首都綠色電力采購交易政策建議研究報告》,并已提交相關政府部門和北京電力交易中心、首都電力交易中心、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等電力市場運營機構。
首都電力交易中心相關負責人指出,首都綠電交易與外省相比既有共性也有差異,課題組通過分析北京所屬京津唐、華北電網的網架結構及首都的資源稟賦、綠電交易現狀,對比冬奧綠電和國內部分省綠電交易典型案例,給出了首都綠電采購相關的建議,并從深層次分析了電-碳市場聯動、綠電消費證書國際互認的可行性。“今年初,國家發改委等7部門印發《促進綠色消費實施方案》,要求進一步激發全社會綠色電力消費潛力。針對國家不斷提出的新要求,希望課題組有機會繼續深入地進行跟蹤和研究。”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兩個很關鍵的時間節點:一個是到2025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一個是到2030年,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北京的碳達峰壓力并不大,但北京作為首都應該在綠色消費、綠色制造、綠色金融等領域為全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北京完全可以通過綠電交易,去實現城市的綠色低碳轉型。”一名來自發電集團的課題組專家說。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為貫徹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略部署,加快建立有利于促進綠色能源生產消費的市場體系和長效機制,推進首都綠色電力交易工作有序開展,北京市城管委于2022年12月16日印發了《北京市2023年綠色電力交易方案》。目前,綠電交易政策制定方面全國都還處于起步階段,在此背景下,課題組編寫的報告為北京市綠電交易政策編制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給北京市綠電工作帶來了很大幫助。
能源基金會代表周鋒表示,課題組高質量地完成了項目計劃,項目報告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前瞻性、實操性和可落地價值,能源基金會將持續關注綠電交易,并希望參與支持后續關鍵問題的研究。
以下是《首都綠色電力采購交易政策建議研究報告》就首都綠色電力交易提出的五大政策建議:
一、首都綠電交易建議
第一,加強綠電區外購電。
倡導用戶與區外綠電企業簽訂中長期合約,積極爭取輸電配額并加強自身綠電購買力。建議一是鼓勵綠電用戶與區外綠電企業簽訂年度合約并建立長期合作聯系;二是在年度和月度市場中爭取更多的綠電落地首都輸電配額;三是通過社會宣傳、輿論引導激發終端用戶的綠電使用意識并推動構建全民分攤環境價值的機制。
第二,推動首都綠電建設和消費,打造自身硬實力。
其一,盡快核查北京地區綠電開發潛力,構建綠電用電技術支撐體系,推動分布式電力交易落地實施。建議一是推動制定首都綠電開發發展規劃、制定配套激勵政策;二是大力推動建設柔性負荷資源,提高新能源消納水平;三是推動分布式電力交易落地,建立試點地區先行先試。
其二,出臺激勵型政策激勵用戶主動消納綠電,推進構建綠電交易資金形成良性疏導機制。建議進一步加大政策激勵,通過各種優惠政策引導用戶主動采購和消費綠電;同時出臺高耗能企業參與綠電交易的責任權重政策,積極推進綠證、碳市場的建設和協調發展。
其三,保障綠電交易電量按計劃完成交割,大力推動負荷側靈活性資源協同新能源生產消納。一方面鼓勵發電側資源開展靈活性改造;另一方面在有限發輸電資源條件下,大力推進負荷側靈活性資源參與電力調控,保證電力平衡加大新能源發電和消納。
其四,深入推進綠電交易,鼓勵用能企業開展“證電合一”的綠電交易,或者與新能源企業達成長期購電協議(PPA)。鼓勵用能企業積極參與綠電交易獲得消納憑證。與此同時,引導新能源企業放棄補貼,參與“證電合一”的綠電交易,滿足金融、高科技等行業,尤其是外向型企業的綠電消費需求。
其五,完善綠電交易機制,推進構建“雙綠電交易”實現綠電環境價值全流程。建議建立雙重綠電交易品種,現有綠電交易為綠電交易A,保障消納和享受新能源補貼的電量作為綠電交易B,通過結算分劈提供用戶綠電使用電量,為后續綠證、碳交易提供交易依據。
二、區外綠電交易建議
建立跨區綠電的途徑與計量分解機制,實現跨區綠電環境價值。通過頂層設計建立綠電整體核算和分解體系,實現分層分區和轉供綠電的全面核算。建議采用“平均綠電”的方式,即先在一級電網中,從源端到受端按關口上網和下網計算綠電,然后逐級分解,由此可以到每一個受端給出平均的綠電消納量。
三、綠證交易政策建議
第一,建立“證電合一”的綠證頒發和交易分配機制。建議有序開展綠電、綠證交易,綠電交易主要開展“證電合一”的綠電和綠證捆綁式交易,綠證市場主要開展非捆綁式綠色證書交易。建議統一當前綠電發電量證書與綠電消納量證書為綠色責任證書,由國家統一機構生成,交由交易機構確定其證書初始權益歸屬。
第二,構建綠證環境價值實現的綠證市場交易機制。建議積極探索創新不同的政策機制激勵綠證市場交易活力,結合可再生能源消納權重機制,引導電力用戶綠證消費需求,同時積極推動綠證核算與碳排放權履約的銜接。
四、綠電市場與碳市場聯動
建議在實現“證電合一”基礎上更進一步,建立電力市場綠電交易與碳市場CCER交易的共享聯動和可追溯機制,具體實施時應關注五點:1)促進新能源發展,增加新能源裝機水平;鼓勵新能源消費,促進新能源消納,雙措并舉;2)避免綠電與碳市場CCER重復計算,建立溯源機制,提高綠證的國際認可度;3)引導國際化企業、外向型企業、高新企業等積極參與綠電和綠證交易,提高綠電與產品競爭力的適配度,避免資源浪費,保持國際競爭力;4)倡導綠電與CCER有序共存,綠電重點適配國際化、出口型、高新企業,后者在碳排放權市場滿足控排企業降低履約成本;5)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國際認可度。
五、綠電與國際碳市場互認
建立與國際碳市場互認和技術儲備。我們應與國際各相關方一起推動全球碳交易和碳市場的建設,包括碳信用的衡量標準、全球碳價的形成以及碳市場的互聯互通。建議在中歐之間、亞歐之間研究建立專項基金,專門處理跨歐亞交通的排放問題。在技術儲備方面,可利用區塊鏈技術分布式、自信任、公開透明、不可篡改、集體維護以及隱私保護等特點,在跨國互認中發揮其技術支撐作用。